当前位置:首页 >财经 >我为什么不看好中国版“智能投顾”?

我为什么不看好中国版“智能投顾”?

文章来源:   责任编辑:admin   时间:2016-07-26 09:20  分享到

  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进入余额宝热潮之后的第二波高涨时期,A股牛市刷新七年记录,两者叠加,带来了前所未见的情况:其一是数以千万计缺乏经验的投资者涌入理财市场,其二是互联网金融创业机构谋求布局传统金融服务未能覆盖的领域,时 至今日余温尚存。

  “互联网+财富管理”成为“众创”的核心路径之一,中国版智能投顾也在此背景下托出水面,诞生了弥财、蓝海智投、京东“智投”这类新兴服务平台。

  在本土化过程中,智能投顾演化出了不同的版本,按标的市场划分,弥财、蓝海智投投资于海外ETF,拿铁财经投资于国内的公募基金,胜算在握通过机器人投顾推荐A股股票,京东“智投”生成的投资组合则涵盖京东金融平台下不同性质的金融产品,例如股票基金、票据理财、金交所发行的固收理财产品等等,不一而足。

  限于市场和政策原因,国内平台无法完全复制Betterment和Wealthfront模式,对标Wealthfront的弥财和蓝海智投由于不能直接募集资金,需引导用户通过开立美股账户实现海外ETF投资,且难以绕开个人账户每年5万元换汇额度的限制。而一些以国内公募基金为投资标的机构,为实现跨市场资产配置,则需要舍弃便利性、低交易成本等优势。

  整体看,国内机构更多基于主动布局的考虑,试图对海外智能投顾模式进行复制或改造。除了部分采取全球资产配置的尝试以外,“××智投”等智能投顾平台目前仅停留在表象形式,事实上服务于金融产品销售的最终目的,投资者应避免掉入概念营销的陷阱。

  初心不一样,意义、结果就大不一样。

  为什么要冷静看待智能投顾?在本土化过程中,它们遇到了一些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。

  智能投顾在中国的困局,主要受制于不甚成熟的金融市场环境,具体表现为:

  1)资产配置理论根基薄弱,投资者缺乏长期投资理念,对于智能投顾需求的真实性存疑;

  2)囿于金融工具的发展,智能投顾实践难以发挥出超过传统投资方法的优势;

  3)与现有投资顾问政策存在冲突。

  花旗银行在一份名为“How FinTech is Forcing Banking to a Tipping Point”的报告中指出,金融科技催生的智能投顾对于投资者而言是一种补充性需求,而非替代性需求。

  在中国,该结论恐怕有更为充分的论证依据。长期以来,中国市场充斥着类目繁多的优质资产,在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前提下,单一资产的表现往往优于均衡配置的投资组合,例如信托、地产等。一方面,资产配置缺乏应有的研究与实践;另一方面,投资者对于投资回报维持着较高的预期,一时间难以改变。

 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《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分析报告(2014年度)》中展示了几组数据(基于5万余份个人投资者的问卷调查结果),其中,个人投资者购买基金时最关注的方面,就是基金的历史业绩。

  然而相应地,国内智能投顾平台推出的产品在收益率上并无显著优势,弥财于2016年初推出的“美元宝”产品固定期限为半年和一年,年化收益分别为2.5%和4%,相较于同时期市面上的固定收益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并不具备吸引力。

  资产配置理论所强调的长期投资,也缺乏市场参与者的认知和认可。由于国内机构投资者占比较低,市场有效性偏弱,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证券市场投机气氛甚浓,追求短期利益是极为普遍的现象,A股换手率远高于全球其它国家股票市场(按自由流通市值计算,A股2015年换手率为609%,位居全球第一)。

  同样在《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分析报告》中我们发现,国内个人投资者持有单只基金的平均时间在3年以上的,仅占33%;在赎回基金时,流动性需求是占比最高的考量因素。

  这些因素决定了,短期内本土化的智能投顾只能停留在理财规划层面,起到大类资产配置建议的作用。

  从智能投顾的实现工具来看,国内的ETF基本不在可选的投资标的范围之内。国内ETF总体规模较小,种类不全,根据Wind数据,截至2016年7月,总共有130只可交易的ETF,其中权益型ETF和货币型ETF合计114只,债券型ETF、商品型ETF等品种较少,可分散的风险也有限。

  当然这还不是重点。许多分析文章在提及中国与海外ETF发展区别时,往往片面强调产品数量的不足,事实上,智能投顾在进行投资组合构建时所涉及的核心标的往往不超过5只;基础金融产品体系的不成熟,也体现在流动性、交易成本等方面。由于中国智能投顾平台无法为客户代持资产,因此无法体现机构投资的优势,低成本、高效率也就无从谈起。

  在政策层面,与投资顾问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均基于人对人的服务,受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》、《证券、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规约束,未界定机器人投顾是否具备合法性。

  此外,国内对投资顾问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分开监管,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。按照规定,证券公司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可以接受客户委托,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,但不能接受全权委托,从事资产管理服务。2015年3月证监会发布的《账户管理业务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体现出证券公司投顾人员可以“代理客户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”的可能性,但显然证券公司以外的业务平台不能参与该类业务。

  我们并不完全否定中国版“智能投顾”的价值。但就今天而言,它的探索意义要大于实际作用。

  在金融市场的演化历程中,技术向来扮演着重要驱动力的作用,对于智能投顾的价值,不可片面否定,就此盖棺定论。在更趋成熟的市场,人工智能与传统金融市场的诸多功能紧密结合,提高效率,降低业务成本,只是时间的问题。对于当下的资产管理行业,智能投顾的实践具备一定的探索意义,这显然要重于其在现有市场条件下的实践价值。

  首先,智能投顾顺应了全球资产配置的母题,这是它成为年度热议话题的原因之一。国内各项资产收益率的全面下滑,使得部分原本具有套利价值的洼地也迅速被填平,单个资产绝对占优的局面不复存在。在全球视野下寻求资产的风险分散和保值增值,是一个实际的问题。从这个角度看,着眼于全球资产配置的智能投顾,是对现有市场手段的完善,作为一种面向个人投资者的方法和路径,它具备一定的正面意义。

  其次,Fintech对于传统金融的改造和完善,将赋予投资者,尤其是原本被忽略的中小投资者更多选择的权利。事实上,华尔街对于智能投顾的讨论,更多集中于它能否提供标准化解决方案,以服务更广泛的人群。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从物理网点逐步转移到云上,原本的人工服务被互联网替代,从而有了更高的效率。当大数据和深度学习可以更好地了解每个人的投资需求,资产管理行业才能真正做到业务下沉,惠及大众。

  此外,金融科技背景下投资顾问业务的政策空间,是颇具探讨价值的议题。技术的跨越式迭代与金融监管两种张力的博弈,使得价值创造与风险管理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,而监管政策往往是对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新技术、新趋势予以确认,存在一定的滞后性。

  近年来涌现出的诸多互联网证券业务创新,如付费投研资讯、在线投资组合、策略跟单软件等显然已经突破了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》的相关限定,这些基于“人”的产品或服务明确存在合规上的瑕疵。

  对于智能投顾而言,长期来看则是一个必然将纳入议事日程的新议题,到了真正合适的时候,再来讨论人工智能的“黑箱子”究竟会产生什么结果吧。

免责声明:

本站部分内容、观点、图片、文字、视频来自网络,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,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。如果本站有涉及侵犯您的版权、著作权、肖像权的内容,请联系我们(qq:748492175),我们会立即审核并处理。

热门文章